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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12-26 13:15:12   浏览次数:544  栏目:行政后勤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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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年,我县民政工作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关心和帮助下,在相关部门通力配合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始终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落实全市民政工作会议的战略部署,突出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体、特殊群体、优抚群体的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全县民政事业呈现出良好态势,在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上半年民政工作简要回顾

  (一)突破重点,狠抓落实,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1.救灾救济扎实有效。今年,我县气候异常,先后遭受了冰凌雪灾、低温冷冻、风雹、洪涝、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袭击,造成团结、大兴、茂林、码口、黄华、务基、溪洛渡、青胜、桧溪、细沙、墨翰、水竹、马楠、莲峰等14个乡(镇)102个村1178村民小组100132户350465人受灾,其中紧急转移安置人口69人。因灾死亡牲畜55头(只);因灾受损1125间,倒塌房屋12间,畜圈受损60间;农作物受灾17824.94公顷,成灾8982公顷,绝收327公顷;经济林果、树木等不同程度受损。各种灾害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106.8万元,其中农业直接经济损失达1694.8万余元,给灾民生产、生活、住房等带来极大困难。

  为进一步及时有效地开展自然灾害抢险救灾工作,合理配置抗灾救灾资源,从思想、组织、物质等方面做到灾前准备充分,灾后应急有序,最大限度地降低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民政局一方面加强救灾应急机制建设,一方面多方筹集资金为灾民解决实际困难。半年来,共接收上级资金255万元,其中: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230万元,救灾捐赠资金15万元,资助贫困大学生10万元。共下拨资金256.5余万元,其中:冬春荒临时生活救助资金232.5万元,慰问款21余万元,资助受灾贫困学生3万元;发放毛毯719床、被子956床、衣服275套、胶鞋8双(资助受灾贫困学生发放被子280床、发放衣服270件)。共救济9444户33054人次,切实帮助灾民度过难关,确保不出现非正常情况。

  2.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巩固。做好城乡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201x年以来,民政局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城乡特困群众社会救助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政策措施,建立为民解困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完善了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更加规范。今年以来,我县切实加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动态管理力度,进一步完善申请、调查、审核、审批、发放等工作环节和程序,积极落实分类施保措施,努力做到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差标准有升有降,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分类施保。截至201x年6月底,全县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3712户4881人,保障面占全县非农业人口的18.54%;1-6月累计发放2.92万人次,支出资金419.91万元,月人均补助水平143.81元;新增低保对象36户42人,停发18户18人,提高补差金46户46人,基本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该保才保”。

  (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日趋完善。为确保农村低保制度在“公开、公平、公正、合理”原则上健康运行,我县确定“三个类别”,通过“四个程序”,做好“五个到位”认真开展农村低保工作,及时下发了《××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的通知》、《××县民政局关于开展201x年农村低保年度审核的通知》和《关于开展民政专项资金审计及执法监察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动态和规范化管理工作,认真搞好201x年至201x年4月的农村低保资金专项审查工作。 201x年上半年,全县共有45525人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月人均补助标准50元,月发放低保金227.63万元,半年累计发放低保金1365.75万元,保障面占全县农村人口的11.1%,占农村绝对贫困人口的53%,切实解决了农村特困群众的实际困难。

  (3)农村五保供养工作逐步提升。我县共有农村五保户2501户2624人。为认真贯彻《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进一步做好全县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我县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从201x年1月1日起,将2624名五保对象全部纳入财政转移支付供养,按照每人每年1200元标准计算,省级财政每人每年补助960元,其余部分由县区财政补足。此外,进一步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审核工作,统计上报电子台帐,积极协调财政部门落实配套资金,及时发放五保供养金。在保障五保供养金全额发放的同时,继续采取在“三荒”、“三缺”、“临时性救助”以及新农合和医疗救助中重点救助五保户,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 截止6月底,每月发放农村五保供养金26.24万元,县财政每月配套5.25万元。1-6月共发放五保供养资金157.44万元,切实保障了五保对象的基本权益。

  (4)城乡医疗救助成效显著。我县城乡特困群众医疗救助工作坚持政府关爱、社会扶助、救助贫困、促进发展、科学管理、民主监督的指导原则和低标准起步、规范化运行、渐近式发展的操作方法,重点救助城乡五保户、特困户、贫困户和优抚对象,使我县城乡特困群众就医难问题得到了保障。今年,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对农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进行了修改和完善,进一步严格了审核审批程序,加大了补助标准,解决了困难群众就医难,看病难问题。201x年以来,共资助农(本文来自www.2xuewang.com,转载请注明!)村低保、五保对象参合46693人,支出参合资金93.39万元。1-6月实施大病重病二次救助72人次,支出大病重病医疗救助资金14.11万元。此外,今年1-6月,全县城市医疗救助11人次,支出医疗救资金1.57万元。通过实施城乡医疗救助,进一步有效的缓解了城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

  3. 优抚安置工作扎实有效推进。我县重点优抚对象遍布全县十五个乡(镇),历年来共接收复员退伍转业军人7112人。为确保军人优待政策落到实处,激励军人保卫祖国、建设祖国的献身精神,解除优抚对象的后顾之忧,县委、政府高度重视,从资金、技术、物资、信息等多方面对重点优抚对象加以扶持发展,切实维护了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

  一是严格执行各项政策措施,认真做好优抚对象的生活补助调标工作。上半年,全县共发放各种优抚对象定期定量补助金359.5万元,其中:发放伤残军人抚恤金、护理费、生活费和粮差补助共计61.5万元,改制企业残疾军人和抗震救灾伤残人员的生活费共计24.75万元,在乡老复员退伍军人41.5万元,三属12.1万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11.1万元,参战退役人员生活补助170余万元;发放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补助费20余万元;发放军休干部和无军籍干部安置经费共计18.1万元。

  二是切实解决重点优抚对象“三难”问题。县委、县政府努力帮助优抚对象排优解难,在县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帮助各类优抚对象196人解决住

www.2xuewang.com 房、医疗、生活等困难,支出经费20余万元。此外,我县共有7名一至四级在“两山”战斗中负伤的残疾军人,针对他们上下楼和出门就医等日常生活极为不便的实际, 县委、政府十分重视,由县财政出资100余万元,在我县校园小区四号楼为5名一至四级残疾军人购买商品房,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目前,各类手续正在进一步完善中。

  三是积极为改制企业残疾军人排忧解难办实事。全县有46名改制企业残疾军人和1名抗震救灾伤残人员,共47名伤残军人,按全额标准解决了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和临时性补贴。同时,根据中共××县委相关会议精神,解决改制企业残疾军人生活、就医、养老保险等困难。从201x年4月起生活费按上年度单位从业人员的年平均工资(企业职工社会年平均工资)计算,并按残疾等级计发,即五级按60%,六级按56%,七级按52%,八级按48%计算,按半年发放一次,201x年上半年,共发放改制企业残疾军人生活补助费24.75元;共为47名伤残军人缴纳养老保险金22.59384万元;报销残疾军人医疗费20余万元。切实有效地解决了改制企业伤残军人的实际困难,使他们深刻体会到了党和政府的关爱,体会到了社会大家庭的温暖。

  四是认真做好残疾军人评残工作。自201x年以来,我局严格照《云南省民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残疾等级评定和伤残抚恤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云民优〔201x〕11号)文件要求,审核符合评残和调残人员的相关手续,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上报审批。201x年上半年,经省民政厅审批的有1名伤残人民警察、2名残疾军人和调整了1名残疾军人的伤残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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