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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律师必知:如何运用法庭辩论技巧制胜!

10-27 11:40:18   浏览次数:876  栏目:口才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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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辩论技巧系指各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在庭审诉讼活动中,为保自方合法权益,达到预期目的或效果,在依据事实和法律的基础上,就自己的诉讼主张所作出的全盘计划和实施的方式、方法及谋略,亦称“庭辩艺术”。
  

  一、基本功与操作技巧


  (一)文字表达技巧


    材料的组织必须做到:1.字斟句酌,用词准确;2.调配语句,合理布局;3,篇章衔接,环环相扣;4.结构严谨,条理清楚;5.重点突出,详略恰当。
 

    (二)语言表达技巧

 
    在庭审辩论中,应当做到:1.脱稿,并善于把前言说好。2.控制语速,并吐字清晰。3.善于入情入理。

    (三)形象技巧

 
1.柔中有刚,举止大方。

2.善于控制情绪。

    二、谋略及具体运用

  (一)先声夺势法

    法庭辩论一方对另一方可能提出的问题避而不谈,而对己方极有利的问题,先在论辩发言中全面论证,以达到先入为主,争取主动的庭辩战术。

    (二)避实就虚法

 
    应善于抓住对方之“虚”,选择其薄弱环节连连进攻,一攻到底,直到把问题辩论清楚为止。

    (三)设问否定法

 
    又称舌战偷渡法,关键是在设问时要把辩论的目的深藏不露,绝不能让对方察觉设问的真正意图。

 
    (四)间接否定法

 
    是指在辩论中不直接把矛头指向对方,而是若无其事地将辩论对手的错误观点搁在一旁“置之不理”,郑重地从正面提出自己的独特见解,并充分论证。

 
    (五)示假隐真法

 
    指先举与本案无关的事实证据,运用掩盖真相或本意的语言技巧,形成对方的错觉,然后出其不意,突然出击,拿出自方真实有利的证据或观点,致对方于被动、措手不及的庭审辩术。

 
    (六)以退为进法

 
    它是形式逻辑的归谬法在法庭辩论中的使用。

 
    (七)后发制人法

 
    先发制人可以产生优势;后发制人则可以变被动为主动。运用时应掌握:1.暂避锐气,不仓促应战。2.精听细解,等待时机。3.抓住破绽,全力反攻。

    三、最大限度地利用终局辩论

 
    庭审辩论时间是十分宝贵的。当相互辩论接近尾声时,作为辩论一方必须具有控制收场的能力。通常做法是:

 1.提出要求。当对方在整个辩论中已受到了辩论的影响,此时提出合理的要求,对方容易接受,也易为法庭认可,以促成双方和解结案。

 2.提出问题。以提出问题为结尾,进一步深化自己的辩论主题,让审判人员去甄别和思考。

 3.概括主题。用简洁明了的语气将自己辩论的全部内容概括成几句话,易加深审判人员对自方辩论观点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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